發佈日期 : 2013/01/23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台灣觀光協會組團參加2013北美地區觀光推廣活動
內容
主旨:檢送交通部觀光局委託本會「組團參加2013年北美地區觀光推廣活動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r\n說明:
\r\n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2年度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
\r\n二、旨揭活動訂於本(102)年4月14日出發、4月21日返臺,共計8日,即日起至2月4日止受理報名(實施計劃詳見附件,推廣資料及運輸事項敬請注意時限及規定)。敬請把握時效利用本會網頁網路報名系統(www.tva.org.tw),以利整體作業。
\r\n三、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如附件二,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見「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向本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待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可完成報名手續。
\r\n四、依據觀光局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報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r\n五、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
活動日期
2013/04/14 ~ 2013/04/21活動地點
洛杉磯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