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名古屋地區觀光推廣活動
內容
壹、依據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
貳、目的
據JTB綜合研究所調查顯示,2023年11月日本出境人次達1,027,110人,較2022年同期成長70%。名古屋為日本中部最大城市,人口約230萬,機場吞吐量在日本國際機場排名第4,適逢2023年底星宇航空開航、2024年初中華航空增班,航班機位增加,極具開發潛力。為爭取日本中部地區赴台客源,今年將以「ビビビビ!台灣」為主軸,用美食、美景與美麗的人情味吸引年輕客群,在名古屋辦理1場B2B推廣會,並於周末在市區辦理Roadshow,吸引中部地區旅客來台旅遊。
參、推廣方式(以下起迄時間將依實際情況有調整之可能)
一、名古屋地區B2B台灣觀光推廣會
日期:2024年5月17日(五)
時間:15:00~20:00(包含說明會/商談會/懇親晚宴)(暫定)
地點:名古屋希爾頓酒店(愛知県名古屋市中区栄1-3-3)
二、名古屋地區Roadshow
日期:2024年5月18日(六)及19日(日)11:00~17:00(暫定)
地點:名古屋人潮聚集處
肆、代表團預定行程
一、預定行程
日期 | 行程 |
5月16日(四) | 啟程:台北→名古屋 |
5月17日(五) | 舉辦名古屋地區B2B台灣觀光推廣會 |
5月18日(六) | 辦理名古屋地區Roadshow |
5月19日(日) | 辦理名古屋Roadshow(預計結束後辦理檢討餐會) |
5月20日(一) | 返程:名古屋→台北 |
二、行前各項事務規劃:
日期 | 內容 |
3月27日(三) | 網路報名截止 |
4月8日(一) 4月9日(二) |
海運收貨期間 |
4月8日(一) | 各項資料繳交期限 |
4月12日(五) | 機票開票期限 |
4月19日(五) | 參展單位提供禮贈品截止 |
約出團前2週 | 行前組團會議(另行發文通知) |
三、各項費用及注意事項:
(一)海運
- 運送須知:採使用者付費方式,委請綠威股份有限公司承辦本次活動之文宣物海運作業,海運費用每公斤約新台幣115元(以海運公司實際報價為準),並請填妥附件外箱貼條及托運表。
- 運送時間:參展單位之文宣資料請於2024年4月8日(一)至9日(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之期間內,送交至「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280號6樓 收貨人: 曾鴻成先生Tel: 0919-382-525」。
- 注意事項:
- 文宣物品請以海運托運,勿隨身行李攜帶,避免造成超重之困擾,如航空行李超重,請自行負擔超重費用。
- 考慮活動會場空間有限,各場次建議托運箱數如下:推廣會x1箱、Roadshow活動x2箱(各資料份數建議如下:推廣會100份、Roadshow 2-300份,各單位可自行斟酌調整)。
- 文宣以標準箱裝置,勿以已使用過之水果、酒、產物等類紙箱裝置。由於文宣DM紙張頗具重量搬運不易,紙箱規格建議以中型(長29公分×寬21公分×高32公分)為佳,每箱請勿超過10公斤,過大過重物件搬運不易,請分箱分裝。
- 特殊物件另行報備個案處理,若托運物資中如有小贈品,亦請事先提供電子檔照片以利海關資料審核。
- 禁運物品:依據日本海關規定食品類、液體類、茶葉、電池、美容保養類(精油、香皂、乳液、沐浴乳、面膜等)、玩具類(絨毛娃娃等)及與口鼻接觸之物品(筷子、湯匙、紙杯、馬克杯、水壺等)等為違禁之託運物品,經查獲將全數沒收銷毀,請勿托運或由參展單位代表自行攜帶負責;另外,光碟片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務必提供IFPI NO),請各參展單位託運時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二)國際機票:中華航空
日期 | 航班/時間 | 地點 | 票種 | 價錢(每人) 費用以實際開票為主 |
5/16 5/20 |
CI154 / 07:30-11:20 CI155 / 12:20-14:30 |
台北→名古屋名古屋→台北 | 團體經濟艙 | NT 12,000元(未稅) |
FIT經濟艙 | NT 11,000~29,000(未稅) | |||
FIT商務艙 | NT 30,000~52,000元(未稅) | |||
※刷卡將另產生手續費用,詳情請洽承辦旅行社。 ※參考稅金(約台幣3,500元,依實際開票日浮動) |
- 請團員確認個人護照效期(須以出國日為基準6個月以上),於報名後主動聯繫,並提供護照影本給山富旅行社,以利開票作業。
- 台灣觀光協會代表團員可享優惠行李公斤數,經濟艙來回各2件23公斤;商務艙來回各2件32公斤免費行李,若超重需自行負擔費用。
- 航班團體機票十分有限,以報名順序作為機位候補依據。
- FIT票價浮動,確認後建議盡早開票,避免票價浮動影響費用。
- 最後開票時間為4月12日,機票經開票後無法做任何更改,如更改或取消需依照航空公司規定辦理。
- 機位若有特別餐點需求,請於開票前告知。
(三)住宿(含早餐及稅金):
入住日期 | 住宿飯店 | 單人房價格 | 雙人房價格 |
5月16日(四) | Hotel Route Inn Nagoya Imaike Station (ホテルルートイン名古屋今池駅前) |
NT 2,500元 | NT 5,000元 |
5月17日(五) | NT 2,500元 | NT 5,000元 | |
5月18日(六) | NT 3,000元 | NT 5,000元 | |
5月19日(日) | NT 2,500元 | NT 5,000元 | |
※本會不代為安排室友。 ※刷卡將另產生手續費用,詳情請洽承辦旅行社。 ※單人房為單床,房間大小為12-14m²;雙人房為雙床,房間大小為17m²。日本飯店房間較小,訂房前請仔細確認空間尺寸為可接受範圍。 房型可參考官網: https://www.route-inn.co.jp/hotel_list/aichi/index_hotel_id_591/price/ |
(四)旅行社代辦費:如有委託協辦旅行社代訂機票或飯店,需支付1,000元代辦費,請於繳交機票或飯店費時一同支付給承辦旅行社。
(五)交通費用:
- 為鼓勵各位踴躍參加國際推廣,本次活動備有台日機場往返市區、住宿飯店至推廣會、Roadshow場地免費交通接駁,有需求者請事先確認,登記後請確實搭乘,以免造成資源浪費。巴士登記表:https://forms.gle/7idt3j8eKHgXt4YV7
日期 | 地點 |
5月16日(四) | 台灣觀光協會→桃園機場 新特麗亞名古屋中部國際機場→住宿酒店 |
5月17日(五) | 住宿酒店←→B2B推廣會場地 |
5月18日(六) | 住宿酒店→Roadshow場地(暫定) |
5月20日(一) | 住宿酒店→新特麗亞名古屋中部國際機場 桃園機場→台灣觀光協會 |
四、各項資料繳交
(一)舞台活動報名及輪播影片繳交
Roadshow舞台部分時段提供業者申請,舞台內容以產品說明或集客活動為主,須以日文進行,每單位以一時段(20分鐘)為優先,若有空餘時間會再釋出,如欲進行報名請於報名表上勾選。另外,舞台若硬體可配合,亦預計輪播觀光署及參展單位影片,如有需求請於4月8日前Email至daphne@tva.org.tw高專員信箱,檔案須為MP4或MOV檔。
(二)網頁及A4立牌資料繳交
本次預計製作台灣觀光Roadshow活動網頁及現場A4立牌,並於網頁露出各參展單位資訊,請於報名時填寫以下google表單,繳交貴單位日文名稱、150字以內日文簡介及公司日文網頁、QR CODE,以利製作。因製作需要時間,請務必於4月8日前提供上述資料,逾時不候,敬請見諒。網址:https://forms.gle/sgCxeK3QvNzEAWZS8
五、禮贈品
本次將於推廣會(B2B)、Roadshow現場,安排抽獎活動以強化推廣效益,敬邀貴單位提供抽獎品(如免費住宿券或禮品等)共襄盛舉。
- 請註明希望抽獎的對象(B2B或B2C),並於禮品上載明中文及日文使用說明及期限,若為票券請提供日文窗口或訂購專線,以利業者或民眾使用。
- 推廣會獎品以每單位提供1份為限;Roadshow獎品以每單位提供20份為限。若提供之禮贈品較多,將依活動實際時間分配規劃,並詢問提供單位是否收回或改至其他活動運用。
- 如蒙惠允,請於信封上註明「名古屋地區觀光推廣活動-抽獎贈品」,於4月19日前郵寄至本會:10692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85號8樓之1,高綺專員收。
伍、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27日(三)止
二、報名方式:請上台灣觀光協會網站(www.tva.org.tw)點選國際推廣-填寫「2024名古屋地區觀光推廣活動」報名表。
三、報名人數:因推廣案之預算、活動會場空間有限,有關「台灣觀光B2B推廣會」報名限制如下:
(一)說明會:每單位推派1名代表(後續將視報名情況開放)
(二)商談會:每單位以2位為限(翻譯不受此限)
(三)懇親晚宴:每單位以2位為限
(如總報名人數超過額度,將依報名優先順序決定之)
四、報名須知:請詳閱「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並於報名後盡速完成切結書回傳至承辦人員鄧婷方專員之信箱(tiffanyteng@tva.org.tw)。
陸、匯款資訊及聯繫窗口
- 如有使用海運,或代訂機票、住宿,請主動聯繫下方聯絡人,確認資料繳交及付款事宜。
項目 | 聯絡單位/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
住宿、機票 | 山富旅行社/ 邵宥婕 小姐 |
02-2551-8866#5616 | - | yunashao@richmond.com.tw |
匯款帳號 | 銀行:012台北富邦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戶名: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匯款帳號:702101016417 |
|||
資料運送 | 綠威(股)公司 曾鴻成先生 |
0919-382-525 | 02-2827-3057 | gary@greenvan.com.tw |
匯款帳號 | 戶名:綠威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36110200357-0 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石牌分行 |
|||
活動 相關詢問 |
台灣觀光協會/ 鄧婷方 專員 |
02-2752-2898 分機34 |
02-2752-7680 | tiffanyteng@tva.org.tw |
台灣觀光協會/ 高綺 專員 |
02-2752-2898 分機46 |
daphne@tva.org.tw |
柒、本計畫未盡事宜,將視實際狀況因應彈性調整之。
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
2021年12月9日
廠商受機關委託,辦理國際旅展及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活動,為凝聚公、民營觀光相關單位力量與資源,以求參展及推廣活動之最大效益,在推廣台灣觀光、提昇台灣國家形象之目標下,參展單位(含人員)可充分運用由機關及廠商所策劃提供之各式推廣平台,依活動性質分別如下:旅遊交易會場之洽談檯、旅展台灣展館內推廣洽談檯、分組拜會當地主力旅行社及媒體採訪等;另含團體移動之交通、推廣文宣物資運輸、代訂機票及住宿等服務。
為呈現台灣館、台灣代表團一致性之優質形象,參展單位(含人員)除可享有上述權利外,亦應遵守及配合下列相關義務規範。
壹、報名作業
一、參展單位須為觀光相關產業且取得政府各項合法執照,不得借用名義參展,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參展單位派遣參加之人員,應為其所屬員工,不得包庇非法業者參展。
(二)以公、協會名義報名參加者,應切結保證其參加者及所攜文宣刊載內容等皆為合法。
(三)政府機關(構)邀集業者組團共同參展,各該等業者仍應向廠商報名。政府機關(構)自付攤位租金委託機關代租攤位,緊鄰台灣展館者,仍屬台灣代表團之參展單位,適用本權利義務規範;其攤位亦屬台灣館之一部分,該展攤設計,政府機關(構)得提供文案、圖象、logo,由機關及廠商統籌規劃,以維台灣館整體形象。但政府機關(構)提供之文案、圖象、logo,機關及廠商有權選用或不採用。
(四)參展單位於報名時應簽立「同意遵守參展權利義務規範」切結書,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填寫報名表時,其中、英文姓名應正確清晰並與護照所載相同。若因填寫錯誤,致影響交通、住宿作業之訂定、發生延誤登機時間,甚或影響推廣作業情事、增加費用或影響行程等,應由參展單位(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應切實填寫報名表,機票及住宿如有特殊需求,應請事先註明(包括自理機票、住宿及行程等),並請以整體團體行程為主。
四、護照有效期限至少需6個月以上,前往需要簽證之國家,其簽證效期應符合該國之規定。
五、訂票及訂房日期等如有更改或取消,請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廠商及代辦旅行社。因更改或取消所產生之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六、廠商委請航空公司提供代表團團體優惠機票,團員需配合代表團整體推廣行程往返。個別行程之機票票價將依航空公司之相關規定辦理。
七、請於規定期限內繳清委託代辦之各項費用。
八、人員參與及展攤分配規定
(一)因活動預算、參展場地面積及推廣會座位有限,各參展單位報名人數不超過2人(政府單位除外)。
(二)參展單位須全程參與該代表團辦理的各場次活動,未經同意擅自缺席或於現場增加人員且不聽勸離者,廠商得對該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員各記點1次。
(三)東南亞市場旅展之台灣展館不提供旅行社及交通運輸業者展檯 (包含小客車租賃業、通運公司(航空公司、大眾交通工具、台灣觀巴及台灣好行除外))如因旅展期間未提供展位者,得僅參加台灣觀光推廣會,不受全程參與該代表團辦理的各場次活動限制。
九、違規單位於停權期間,將不得參加任何活動。
貳、物資運送
一、廠商辦理文宣物資海/空運時,參展單位應遵守海/空運收件截止日期,逾期者,其文宣品寄送需自行負責;參展單位人員隨機行李載重量,依航空公司規定,其超重部分由各單位人員現場自行支付,不得異議或影響團體行程及運作,請各單位務必配合並請及時利用前置海/空運運輸作業。
二、報名參展單位,可委託廠商代辦運送服務,紙箱尺寸及重量以適於手提搬運為原則,建議以中型紙箱(29公分(長)×21公分(寬)×32公分(高))為佳,重量每箱勿超過10公斤,過大過重物件搬運不易,需分箱分裝,亞洲市場外提供免費運送三箱,超出之箱數所產生之費用,應由參展單位負擔,特殊物件另行報備個案處理,文宣以標準箱裝置,勿以已使用過之水果、酒、產物等類紙箱裝置,運送費用依屆時廠商報價為準。
三、紙箱外側應以中英文清晰註明單位名稱、品名、數量、使用地點,俾利運輸公司與活動整體作業,以及明確相關原始託運物品單位責任之歸屬。
四、貨品交件人應清楚填寫貨品清單,連同貨品交付運輸公司人員後,請自行留底以備查對。
五、運送參展資料以文宣、推廣品為主,不得運送與活動無關之物品。託運物品應遵守各國海關規定,不得託運違禁品,如有著作權疑慮之相關物品、食品類及化妝品(含香皂、乳液、洗髮精等)、備有合法CD、DVD等物品需配合填寫申請書並請另備一份供給運輸公司申報之用。運送之文宣品,經檢查發現有此項情事者,廠商得拒絕運送及通知領回,並對參展單位及行為人記點1次。經通知而不領回者,廠商得對該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再記點1次。
六、海關檢查時,如需拆箱取樣,可能致貨品部分短少之情形,但一般會在合理數量內。物品如應課稅,應由原始託運單位全額負擔。
七、參展單位印製之文宣,應以當地適用之語文製作,以達事半功倍之效。運至旅展現場及行銷推廣現場發送之文宣品,經檢查發現載有報價或違反旅展主辦單位規定者,廠商得拒絕運送及通知領回,並對該參展單位及行為人記點1次。經通知而不領回者,廠商得對該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再記點1次。
参、組團會議
一、請務必指派代表出席行前組團會議,並請核對會議資料內容,如有發現姓名、機票及住宿錯誤資訊時,請立即提出更正。
二、未能出席組團會議者,務必詳閱組團相關資料,核對報名單位資料及出團相關配合事宜。
三、未參加組團會議或未詳閱組團相關資料,致發生誤失者,應自行負責。
肆、出團前夕
一、調適最佳身心狀態,做好事前準備,配合整體推廣,善用平台,以達成市場目標。
二、參展單位所派代表除充分瞭解本身產品內容外,並應對台灣觀光資訊有基本認識,且對著名景點、文化民俗活動、交通資訊…等進行了解,以利於活動中介紹台灣。
伍、出發當日
一、出發當日請依規定時間、地點報到(會合),務必準時,不得影響團體check in作業時效。
二、文宣品請事先配合空運,不宜隨機攜帶,以免超重,參展單位個人行李超重費用須自行負擔。
三、出國時行李眾多,請各團員分工合作運送行李上下車。
四、航空託運行李於check-in櫃台前由各團員自攜護照依序依各機場與航空公司規定辦理check-in登機手續(含行李託運)。不得攜帶任何違禁品進出關。
陸、出團期間
一、本代表團係結合政府及民間單位資源與力量,共同赴海外宣傳推廣台灣觀光的代表性團體,請每一參展單位及其代表,應注意維護國家形象,發揮團隊精神,互相支援照應,達到最大推廣效益。
二、團體活動時團員應嚴守時間,如因個人因素延誤搭乘指定之交通工具時,請逕自前往目的地會合。
三、廠商若已於行程中列入安排拜會當地業者時,參展單位請勿提前進行私人拜會,以免造成對方困擾並影響整體推廣活動之進行。
四、參展單位若有自行安排延伸之公開活動,應事先經廠商同意,不得與主行程活動抵觸衝突,並應符合推廣台灣觀光之宗旨。
五、遇緊急狀況,請立即連絡廠商、機關現場人員或電廠商台灣辦公室,以利及時掌握,審慎處理。
六、參展人員如有身體不適或體力不支情況時,立即向廠商或機關現場工作人員反應,以利適時安排醫護照顧。
七、參展人員在台灣展館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展館或活動會場應維持整齊清潔,每位團員言行舉止應親切有禮,執勤時間切勿嬉戲。
(二)旅展期間各參展單位每日至少須派1名代表於展位輪值服務民眾,如業務需要加聘當地工讀生,得自行僱用並向廠商報備。參展單位未經廠商同意,不得導引他人進入台灣展館工作人員區域,不聽勸離者,廠商得對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記點1次。
(三)應主動熱忱提供服務,面對民眾詢問問題時請笑容以對,並請謹言慎行;無法回答時,切勿回答「不知道」或漠然不理;應立即尋求機關及廠商或其他團員協助。如無法取得正確資訊,請留下對方連絡方式事後告知,切勿回答不正確的資訊,務必讓當地民眾對台灣留下美好印象。
(四)非參展單位代表或台灣展館工作人員,請勿於館內推銷產品或回答業者、媒體或民眾等之問題。
(五)參展單位於街頭展演(ROADSHOW)、旅展或活動期間,應依需要穿著機關及廠商製作之制服。
(六)參展單位應共同維持台灣展館整體形象,未經機關及廠商同意,不宜擅自張貼懸掛或放置個別物品。參展單位如未經同意擅自張貼懸掛或放置個別物品,廠商得請參展單位拆撤,不拆撤者,廠商得強制拆撤,並得對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記點1次。連續違反規定者,廠商得連續記點,其情節重大者,經向機關報備後,得停止其本次參展。
(七)參展單位於台灣展館僅從事形象展出及宣傳推廣事宜,不得有違反當地規定於現場進行銷售、提供報價、交易及未經申請核備擅自進行之填寫問卷或其他方式蒐集旅客個人資料之行為。如有此情形發生,廠商得立即制止並對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記點1次。連續違反規定者,廠商得連續記點,其情節重大者,經向機關報備後,得停止其本次參展。
(八)參展單位所攜帶之文宣資料內容不當,廠商得請參展單位將文宣下架,其不下架者,廠商得強制下架,並記點1次。連續違反規定者,廠商得連續記點,其情節重大者,經向機關報備後,得停止其本次參展。
(九)展館應保持整潔,桌椅檯面及地上不宜放置私人物品,如皮包、塑膠袋等。
(十)展檯及公共區域係供業務洽談,除招待賓客之用外,不得放置私人飲料、食物或用餐。廠商得視情況規範用餐使用區域及時段等。
(十一)東南亞市場台灣展館不提供旅行社及交通運輸業者展檯(包含小客車租賃業、通運公司(航空公司、大眾交通工具、台灣觀巴及台灣好行除外,但仍需遵守上述第七點各項規定)),如遇旅展專業日期間特別規劃旅行社專屬展區,提供旅行社之參展單位放置名片,如需進行業務洽談者可於台灣館內進行。
八、參展人員在推廣活動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各項推廣活動座位均依報名單位及人數事先規劃安排,未報名者請勿擅自出席活動及餐敘,更勿任意私下邀請國內外友人出席餐會等正式推廣活動,以免造成困擾及影響整體推廣。參展單位如有建議邀請之國外業者名單,請事先提供廠商,統一透過機關駐外辦事處發邀請函,有臨時特殊需求者,請事先協調廠商處理。參展單位未經同意邀請他人進入會場者,廠商得勸離,其不聽勸離者,廠商得對參展單位及行為人各記點1次。
(二)觀光說明會除機關及廠商要求,原則上不安排參展單位進行簡報。
(三)參展單位推廣活動用之禮贈品,請於活動結束後自行保管攜帶或請團員互相支援協助處理,切勿任意留置現場,以免遺失。
(四)參加說明會、交易會、推廣餐會時,請依國際禮儀穿著正式服裝,或代表各自單位之服飾,以免失禮。
(五)推廣活動時,將依現地狀況,安排各單位代表擔任各桌主人時,請協助招呼當地賓客,並主動與賓客交換名片,並介紹台灣觀光吸引力及台灣之現況與發展。
(六)推廣餐會表演團體與賓客互動時,各參展單位可融入其中,製造融和與盡興氣氛,有助活動成功與加分效果。
(七)推廣餐會飲酒敬酒應適當並合乎禮儀,不可過量或失態。
(八)前項餐會視地區狀況,如報名人數過多,機關及廠商有權調整各參展單位出席人數,或由台灣業者自行負擔費用,費用以個人計算,金額視當次餐會消費而定。
柒、取消參展資格
一、參展單位及其行為人違反本權利義務規範相關規定,經累計記點達3次者,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參展1年。
二、參展單位及其行為人違反本權利義務規範相關規定,經累計記點雖未達3次,但其情節重大,破壞台灣館整體形象,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參展1年。
三、參展單位於出發前7日(含)無正當理由取消報名,並拒絕支付應負擔之相關手續費用(含機票、住宿扣款及報名費等),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參展1年。1年期滿後,該參展單位仍應付清未付費用,始能報名參展。
四、參展單位及行為人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參展1至3年。
五、旅行業參加推廣活動若有降價惡性競爭或壟斷市場之行為,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單位及行為人參展3年。
六、參加亞洲市場活動需備有當地語言文宣、當地語言溝通能力之人員,若無則廠商得報請機關暫停其單位及行為人參展1年。
七、前述停止參展期間,自機關發文日起算。
參展單位報名資格
一、目的:
為使國際觀光推廣活動目標更加明確,以利有效促進觀光產業相互合作,凡參與國際旅展、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活動,須符合下列行業別之一暨參展條件者,始得報名。
二、觀光相關行業別:
(一)政府觀光部門/執行其他政府單位業務並另租展位者
(二)觀光相關公/協會
(三)航空公司/交通運輸業
(四)小客車租賃業相關公會
(五)綜合及甲種旅行業
(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
(七)休閒農業
(八)觀光遊樂業
(九)伴手禮業者
(十)旅遊相關書籍出版業
(十一) 購物中心
(十二) 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評鑑之觀光工廠及通過縣市政府評鑑之產業文化館
(十三)表演藝術場館或其經營之公司/組織
(十四) 民宿相關聯盟、組織
(十五) 婚紗業相關公會
(十六) 其它報經交通部機關核備認可之行業
三、需備有下列條件始得報名:
(一)報名時需提供報名單位當地語言之宣傳文宣(如當地需文宣審查則須先行通過並提出證明)
(二)報名人員須備有當地語言溝通能力,如無則請自行聘請翻譯人員並須於報名時提出證明
四、行業別參展條件:
政府觀光部門 政府部門免審資格 |
觀光相關協/公會 1.立案證書 2.10家以上之會員單位組成 |
航空公司 1.公司登記文件 2.政府登記之許可證 |
綜合及甲種旅行業 1.公司登記文件 2.旅行業執照(甲種或綜合) |
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 2.國際觀光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 |
休閒農業 1.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2.相關設施之營業許可或登記文件(宣傳內容涉及相關設施時應檢附) |
觀光遊樂業 1.公司登記文件 2.觀光遊樂業執照 |
伴手禮業者、旅遊相關書籍出版業 購物中心 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評鑑之觀光工廠 通過縣市政府評鑑之產業文化館 表演藝術場館或其經營之公司/組織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 |
民宿相關聯盟、組織 婚紗業相關公會 小客車租賃業相關公會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 2. 10家以上之會員單位組成 3.各家合法登記證 |
參展單位報名方式
於台灣觀光協會網站(www.tva.org.tw)填寫報名表,後續依網頁引導繳交相關資料完成報名作業。
活動日期
2024/05/16 ~ 2024/05/20報名日期
2024/02/22 ~ 2024/03/27活動地點
名古屋連絡窗口
業務一組 鄧婷方專員#34 tiffanyteng@tva.org.tw聯絡電話
02-2752-2898#34(鄧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