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交通部有關「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16條、「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14條及「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以交路(一)字第1118200797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本府交下辦理交通部111年11月22日交路(一)字第11182007973號函辦理。 活動日期 2022/12/02 ~ 附加檔案 導遊、領隊及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