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推動國外獎勵旅遊來臺獎助要點」,請周知所屬會員,並多加宣傳推廣,請 查照。
說明:
說明:
- 旨揭要點業於105年3月10日公告實施(本局觀國字第1051001126號函諒達),適用50人以上在臺停留4天3夜之獎勵旅遊團體,並依來臺人數規模提供不同獎助金額,可用於在臺住宿、餐飲、參觀點門票、國內旅行業接待等費用,另提供500人以上獎勵旅遊團體決策人士來臺踏勘或考察機票與住宿獎助。詳細內容與表件請至本局行政資訊系統網頁觀光法規項下查詢運用(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d.aspx?no=130&d=655)。
- 請周知所屬會員,並多加宣傳推廣,已爭取大型獎勵旅遊團體來臺停留長天數,增加在臺消費並創造經濟效益。
- 另本局「2014-2016年獎勵來臺旅遊優惠措施」將依原訂期程實施至105年12月31日止,並自106年1月1日起,針對僅停留3天2夜之獎勵旅遊團體,本局不再提供文化表演。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活動日期
2017/01/05 ~ 2017/12/31聯絡電話
02-2349-1500 分機 8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