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東京地區觀光推廣活動營運宣傳招標案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受交通部觀光署委託,預定於2025年3月8日及9日在東京舉辦的「2025台遊館in東京(暫名)」活動營運事宜徵求承辦廠商。茲就本活動招標重點說明如下:
壹、委辦項目:觀光行銷活動營運、搭建 及 宣傳行銷規劃
一、目的:透過實體行銷活動及宣傳,展現台灣對日本旅客最具吸引力的一面,運用台灣美食、樂活、科技、友善等豐富元素,具體達成吸引日本旅客選擇來台旅遊之目標。
二、活動概要:
※日期為暫定,需視本會最終決定調整時程
三、預算:
包含活動現場營運及搭建、活動整體主視覺設計等執行費用,以及宣傳行銷費用,不包含場地租金,共計新台幣580萬元(含稅),最後執行經費須再經本會議價後訂定。
※請廠商提案合適之場地,惟場地租金由本會自行支付予場地單位。
貳、需求說明
一、設計主軸:
台灣飲品聞名世界,活動需以交通部觀光署「したいことぜんぶ!ビビビビ!台湾!」結合「來台灣喝一杯」的意象,並搭配台灣「運動觀光」話題(如:近期討論度很高的棒球、台灣自行車旅遊等)為主軸,設計一款主視覺延伸運用於活動事前宣傳及現場搭建、輸出等。配合台灣觀光特色,呈現台灣有科技感、新潮與美味兼具的多元魅力,作為貫穿「2025台遊館in東京」規劃及現場輸出設計之主視覺。
素材及使用規範請參考:
ビビビビ!台湾!: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m4kultiisvWvgmFOPNBhQ5S08TM_iUh
台灣觀光3.0「TAIWAN–Waves of Wond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9eVJkfIV7JdO08gq3po3kbZSaZr_aU_
運動觀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9D4CPe4xr86mctJaPdBGGn_fw0myDErr?usp=drive_link
來台灣喝一杯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F-5ThBvQTyD6do1b1VXzFnfEbIEU9jp?usp=drive_link
※素材未經許可請勿於其他場合使用。
二、宣傳行銷:
以增加實體活動來場人數及擴大台灣觀光知名度為目標,於活動前、中或後宣傳。
2025台遊館in東京」實體活動,選擇合適地點設計搭建活動場地。會場空間應可彈性運用,避免閒置。實體活動現場之輸出設計應依設計主軸延伸,營造令民眾駐足觀賞、體驗,規劃科技互動體驗(如:集章活動換取免費體驗、#特定關鍵字兌換禮贈品、AR/VR/其他科技體驗……等,請廠商自由提案),吸引民眾走入活動現場各區體驗。
b.廠商必須於舞台舉辦至少1-2場與網紅或藝人、專家、名人合作之觀光特色講座、互動會或見面會集客;集客活動應與前期宣傳聯動,形式不拘,請廠商自由提案。
b.科技體驗:請廠商規劃並搭建/租借科技互動遊戲如:鐵道旅遊體驗、台灣風景拍貼……等虛實整合體驗機台道具,讓民眾感受台灣「科技島」特色。
(配樂請使用wave of wonder English. V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6A0Mj7Um61T3i1QHvn8rGMgFkGixQot
參、投標截止日:2025年1月10日下午18時(台灣時間)止
肆、投標方式:
一、本國廠商與外國廠商皆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均應以中文或日文撰寫企劃書(以日文提案者須一同附上中文內容)。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二、因本案為海外標案,本會得視狀況通知廠商親至本會或以視訊方式參加評選會議,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均應派員參加,並以中文說明企劃內容,以日文說明者應請翻譯協助,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簡報,投標廠商不得拒絕(評選日期另訂)。
伍、評選標準:
本案為專業性勞務採購,評委將依照以下項目及比例於評選會上進行評比:
柒、其他:
一、全系列活動結束後2週內須繳交含效益結果之結案報告書乙份,結案報告書以日文撰寫亦可,指定格式將由本會提供。
二、活動結束後1周內應繳交所有活動現場拍攝之照片,2週內提供剪輯影片電子檔。
三、得標後規劃內容須配合本會進行修改至定稿,廠商須具備活動現場調整輸出之能力。
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或企劃書逾期送達者,取消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及企劃書內容不符本須知所訂投標規則者,取消參選資格。
五、參選廠商所寄(送)達之投標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本會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入選與不入選之企劃書等,本會均得就已開標部分,保留一份或僅保留影本,並不予退還。
六、本會不負擔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捌、特殊情況:
一、廠商執行本活動相關經費,應於事前告知本會,取得本會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作業;反之,未經本會同意之相關作業支出,本會得拒絕支付,衍生之損失概由廠商自 行負責。
二、如因天災、事變(如疫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會與廠商等事由,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辦時,本會得依舉辦單位之通知展延履約期程,廠商應予配合,如無法配合,本會得逕行解除契約,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活動如取消舉辦,廠商於接獲本會通知後,應儘速提供各項支出之明細(含截點、比例)並檢據送本會,經本會認可後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會如因故未能取得本案之委託時,本會應立即通知廠商,並保有解除契約之權利,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受交通部觀光署委託,預定於2025年3月8日及9日在東京舉辦的「2025台遊館in東京(暫名)」活動營運事宜徵求承辦廠商。茲就本活動招標重點說明如下:
壹、委辦項目:觀光行銷活動營運、搭建 及 宣傳行銷規劃
一、目的:透過實體行銷活動及宣傳,展現台灣對日本旅客最具吸引力的一面,運用台灣美食、樂活、科技、友善等豐富元素,具體達成吸引日本旅客選擇來台旅遊之目標。
二、活動概要:
- 視覺設計:以「符合且最能吸引日本旅客的台灣觀光元素或意象」貫穿活動規劃與輸出設計,運用交通部觀光署「したいことぜんぶ!ビビビビ!台湾!」Slogan和台灣觀光3.0「TAIWAN–Waves of Wonder」行銷主軸,呈現台灣科技感、新潮與復古兼具的特性,並加入台灣美食王國及近期話題性高的運動觀光元素。
- 宣傳行銷:針對本活動規劃對本活動及台灣觀光具效益之宣傳行銷方案。提案應包含執行期程、露出時間、預計觸及目標客群、觸及數量及預計來客數等預期效益,在最能實際觸及目標客群的管道投放,確實吸引日本旅客造訪台灣。
- 活動形式:3月8日及9日在東京舉辦兩日實體活動,內容應包含至少2處(以上)之合適場地提案、活動執行內容(如:網紅或名人合作、現場現身或演講等)、現場營運人力配置、活動平面配置規劃及視覺設計等。
※日期為暫定,需視本會最終決定調整時程
三、預算:
包含活動現場營運及搭建、活動整體主視覺設計等執行費用,以及宣傳行銷費用,不包含場地租金,共計新台幣580萬元(含稅),最後執行經費須再經本會議價後訂定。
※請廠商提案合適之場地,惟場地租金由本會自行支付予場地單位。
貳、需求說明
一、設計主軸:
台灣飲品聞名世界,活動需以交通部觀光署「したいことぜんぶ!ビビビビ!台湾!」結合「來台灣喝一杯」的意象,並搭配台灣「運動觀光」話題(如:近期討論度很高的棒球、台灣自行車旅遊等)為主軸,設計一款主視覺延伸運用於活動事前宣傳及現場搭建、輸出等。配合台灣觀光特色,呈現台灣有科技感、新潮與美味兼具的多元魅力,作為貫穿「2025台遊館in東京」規劃及現場輸出設計之主視覺。
素材及使用規範請參考:
ビビビビ!台湾!: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m4kultiisvWvgmFOPNBhQ5S08TM_iUh
台灣觀光3.0「TAIWAN–Waves of Wond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9eVJkfIV7JdO08gq3po3kbZSaZr_aU_
運動觀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9D4CPe4xr86mctJaPdBGGn_fw0myDErr?usp=drive_link
來台灣喝一杯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F-5ThBvQTyD6do1b1VXzFnfEbIEU9jp?usp=drive_link
※素材未經許可請勿於其他場合使用。
二、宣傳行銷:
以增加實體活動來場人數及擴大台灣觀光知名度為目標,於活動前、中或後宣傳。
- 主題:以「したいことぜんぶ!ビビビビ!台湾!」slogan,主打台灣做為美食、美景的科技王國,擁有親山親水豐富資源的多元形象。
- 時間:活動前期宣傳應自活動前至少2週開始執行。(不同媒體應規劃不同波段宣傳期程)
- 宣傳管道:電視廣告、SNS平台、電車或3D電視牆、電子看板、活動場地之廣告空間/版位……等,也可用跨界合作、網紅推薦等方式,達成吸引旅客來活動現場及來台之目標。
- 目標客群:以日本年輕(20-49歲)客群為主、熟齡客群為輔。
- 宣傳規劃:廠商提案應包含目標客群輪廓、媒體特性、執行期程、廣告露出時段及預期觸及人數等相關數據。
- 1-2場快閃行銷活動:於2025台遊館in東京活動前一日,於東京都內人潮聚集處,可供6人以上表演團體演出之戶外或半戶外場地 (表演由本會提供),呈現台灣多元文化魅力,吸引當地民眾前往活動現場。
2025台遊館in東京」實體活動,選擇合適地點設計搭建活動場地。會場空間應可彈性運用,避免閒置。實體活動現場之輸出設計應依設計主軸延伸,營造令民眾駐足觀賞、體驗,規劃科技互動體驗(如:集章活動換取免費體驗、#特定關鍵字兌換禮贈品、AR/VR/其他科技體驗……等,請廠商自由提案),吸引民眾走入活動現場各區體驗。
- 時間:2025年3月8日至9日,11:00-17:00,共兩日。
- ※舉辦時間將依本會最終決定時程調整之。
- 地點:建議面積800平方公尺以上,可同時容納300人以上之東京人潮聚集處,應提出至少兩款以上場地提案。(可選擇戶外或半戶外場地;惟若為戶外場地,須提供雨天備案)
- 空間規劃、硬體搭建及活動內容執行規劃:
- 舞台區
b.廠商必須於舞台舉辦至少1-2場與網紅或藝人、專家、名人合作之觀光特色講座、互動會或見面會集客;集客活動應與前期宣傳聯動,形式不拘,請廠商自由提案。
- 台灣觀光資訊櫃台
- 業者展區
- 互動體驗區: 文化體驗及科技體驗
b.科技體驗:請廠商規劃並搭建/租借科技互動遊戲如:鐵道旅遊體驗、台灣風景拍貼……等虛實整合體驗機台道具,讓民眾感受台灣「科技島」特色。
- 販售區:物品販售或美食體驗
- 儲物及休息室
- 活動(如:集章和活動各區指引或介紹)相關輸出物設計及製作。
- 製作活動工作手冊
- 專業靜、動態攝影
- 靜態攝影
- 動態攝影
(配樂請使用wave of wonder English. V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6A0Mj7Um61T3i1QHvn8rGMgFkGixQot
- 現場人力
- 活動期間配置現場營運總監至少1名,負責調配所有人力確保各活動順利進行,並隨時配合解決軟、硬體及器械操作等問題。
- 舞台活動日文主持人1位(如有必要,可搭配中文1位),報價應包含台本撰寫。
- 工作人員至少6名,其中2位須諳中、日文,外籍工作人員以台灣籍為主。工作人員工作包含:活動秩序維護、環境整潔維持及防疫措施執行、協助台灣業者、互動體驗區引導協助、現場器材搬運、發送台灣觀光宣傳文宣等。
- 專業設備操作人員如音控、螢幕操作等,報價應含專業設備操作人員器械及人力。
- 現場進、撤場搭建所需人力。
- 防疫措施規劃
- 其他可增進本活動效益之提案(由廠商自由發揮提案)
參、投標截止日:2025年1月10日下午18時(台灣時間)止
肆、投標方式:
一、本國廠商與外國廠商皆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均應以中文或日文撰寫企劃書(以日文提案者須一同附上中文內容)。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 資格證明文件(若為日本廠商,以下證明得以日文提供)
- 公司簡介
-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 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 企劃書6份,內容應包含:
- 2025台遊館in東京活動整體規劃內容說明及活動現場視覺設計。
- 宣傳行銷規劃之具體執行方法及期程、合作對象和內容提案。
- 活動地點提案、空間配置及現場設計和平面、3D立體配置圖。
- 活動內容提案。
- 活動及宣傳行銷人力編組、工作進度管理規劃。
- 活動預計來場人數及預期效益。
- 報價單:須含「貳、需求說明」之各大項及細項(依廠商提案內容提報,如:人力費用、設計費、搭建費、器材租用、與網紅合作費用……等),並請以新台幣含稅價格報價(單價可以日幣;總價須為新台幣),並於報價單上加蓋公司負責人印鑑章。報價單請包含場地租金,但場地租金由本會逕付予場地單位。
- 以往承辦相關工作/施工之實績。
以上文件請於2025年 1月10日下午18時(台灣時間)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至本會。
|
二、因本案為海外標案,本會得視狀況通知廠商親至本會或以視訊方式參加評選會議,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均應派員參加,並以中文說明企劃內容,以日文說明者應請翻譯協助,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簡報,投標廠商不得拒絕(評選日期另訂)。
伍、評選標準:
本案為專業性勞務採購,評委將依照以下項目及比例於評選會上進行評比:
- 宣傳規劃(25%)
- 2025台遊館in東京活動規劃(55%)
- 過往實績(10%)
- 經費編列合理性(10%)
柒、其他:
一、全系列活動結束後2週內須繳交含效益結果之結案報告書乙份,結案報告書以日文撰寫亦可,指定格式將由本會提供。
二、活動結束後1周內應繳交所有活動現場拍攝之照片,2週內提供剪輯影片電子檔。
三、得標後規劃內容須配合本會進行修改至定稿,廠商須具備活動現場調整輸出之能力。
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或企劃書逾期送達者,取消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及企劃書內容不符本須知所訂投標規則者,取消參選資格。
五、參選廠商所寄(送)達之投標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本會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入選與不入選之企劃書等,本會均得就已開標部分,保留一份或僅保留影本,並不予退還。
六、本會不負擔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捌、特殊情況:
一、廠商執行本活動相關經費,應於事前告知本會,取得本會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作業;反之,未經本會同意之相關作業支出,本會得拒絕支付,衍生之損失概由廠商自 行負責。
二、如因天災、事變(如疫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會與廠商等事由,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辦時,本會得依舉辦單位之通知展延履約期程,廠商應予配合,如無法配合,本會得逕行解除契約,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活動如取消舉辦,廠商於接獲本會通知後,應儘速提供各項支出之明細(含截點、比例)並檢據送本會,經本會認可後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會如因故未能取得本案之委託時,本會應立即通知廠商,並保有解除契約之權利,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玖、得標廠商應於議價後起至本會指定時間內與本會簽訂契約,逾期未簽訂者,視同放棄資格,1年內不得參與本會委託業務之甄選。但因其它非可歸責於該廠商之事由,經本會另訂適當期限,而於期限內完成簽約者,不在此限。
壹拾、本案招標業務內容之查詢,請洽邱靖景先生,電話 +886-2752-2898分機48。Email:andy7015@tva.org.tw
※114年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若本會最終未執行該相關標案,得終止、解除本招標案部分或全部委託事項。
活動日期
2025/03/06 ~ 202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