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印尼地區秋季觀光推廣活動
臺灣館展館設計搭建及營運暨公關活動執行案
招標公告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擬配合交通部觀光署「114年組團參加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執行2025年印尼地區秋季觀光推廣活動,進行印尼當地公關公司公開招標,需提供萬隆及雅加達2地各1場推廣活動(共計2場推廣會)、雅加達1場臺灣旅遊產品展銷會(Taiwan Travel Fair)之規劃及執行等相關事宜。臺灣館展館設計搭建及營運暨公關活動執行案
招標公告
一、本案經費:新台幣358萬元(最終執行預算經本會議價後訂定)。
二、履約服務項目:請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三、投標截止日期:即日(含)起至2025年5月26日臺灣時間下午6時前截止(若遇假日則往後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四、投標方式:於截標日前,依本案需求說明書(附件一)製作企畫書一式3份,連同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一併彌封後寄達或親送至本會(10692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5號8樓之1) 葉筑鈞 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2025年印尼地區秋季觀光推廣案活動公關執行案」。
五、決標方式:本案為專業性勞務採購,採書審方式評分,評分較高之廠商獲優先議價資格。
六、決標日期:另訂(不公告)。
七、投標需檢附下列文件(請以A4尺寸印製、裝訂):
1.公司簡介及公司登記證明1份
2.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1份
3.繁體中文企畫書紙本3份以及企畫書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1份,企畫書內容需包含:
(1)需求說明書要求之規劃內容。
(2)專案期程規畫表。
(3)曾經承接國外展覽、活動營運執行相關工作之成果及經驗證明。
4.報價單1份:以含稅之新台幣報價(含各項目之明細報價,報價不得超過預算經費,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
5.CENTRAL PARK場地及檔期確認書或信函,以確保本案場地檔期。
八、其他:
1.廠商應充分了解並遵守當地相關規定,如因廠商疏忽造成本會之權益損失,廠商應負賠償之責任。
2.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不符資格、企畫書逾期送達者,取消書審資格。
3.投標廠商所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及企劃於規定日期送達後,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得標與未得標之企劃書等,本會均不予退還。
4.本會不負擔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九、廠商得標後,應於議價完成日起20日內與本會簽訂契約,逾期未簽訂者,視同放棄資格,2年內不得參與本會委託業務之甄選。惟因其它不可歸責於該廠商之事由,經本會另訂適當期限,而於期限內完成簽約者,不在此限。
十、本案招標業務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專員羅姍姍,電話+886-2752-2898分機16,電子信箱:sammilo@tva.org.tw
主辦單位
台灣觀光協會活動日期
2025/05/12 ~ 2025/05/26活動地點
印尼雅加達、萬隆聯絡電話
02-275228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