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期間適逢台灣過年期間,如有相關問題請以電子郵件詢問,謝謝!
2025年西日本地區觀光推廣活動營運宣傳招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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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委辦項目:觀光行銷活動營運搭建 及 宣傳行銷規劃
- 一、目的:透過實體行銷活動展現台灣的觀光魅力,善用台灣美食、自行車、鐵道及友善等觀光元素,達成吸引辦理活動城市民眾選擇來台旅遊的目標。
- 二、活動概要:
- 視覺設計:請以最能吸引九州及關西日本民眾的台灣觀光元素/意象,搭配觀光署「TAIWAN-Waves of Wonder」和「したいことぜんぶ!ビビビビ!台湾!」Slogan貫穿活動輸出設計,並突顯台灣作為飲品王國友善熱情的招牌印象,用實際可以「來台灣喝一杯」的地點或場景發想活動內容及搭建主題,並延伸至宣傳行銷運用。
- 宣傳行銷:針對本活動提出對活動及台灣觀光具效益之宣傳行銷方案。提案應包含執行期程、廣告露出時間、預計觸及目標客群、觸及數量及預計來客數等預期效益,說明投放廣告的管道與預期觸及率,達成確實吸引日本旅客來台旅遊之目標。
- 活動形式:於6月28、29日兩日分別在關西地區(京都/大阪/神戶)及福岡市區舉辦兩日實體活動,內容應包含關西及福岡各2處(共4處)之合適場地提案、活動執行內容(如:網紅合作拍攝影片宣傳、現場現身、互動體驗等)、現場營運人力規劃、活動平面配置及視覺設計等。
※活動日期為暫定,視本會最終決定時程調整
- 三、預算:包含活動場地租金、現場營運及搭建、活動整體主視覺設計等執行費用,以及宣傳行銷費用,共計新台幣330萬元(含稅),最後執行經費須再經本會議價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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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需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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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觀光行銷活動設計主軸:台灣擁有豐富的茶、酒、咖啡、手搖飲等多元飲品,可以說是聞名世界的飲品王國。請以「來台灣喝一杯」為主軸,視覺上結合「ビビビビ!台湾!」及「TAIWAN-Waves of Wonder」品牌輔助顏色或圖形設計,現場搭建可以實際來台灣能「喝一杯」的地點(如:新潮熱炒、手搖店、咖啡廳、茶席……等)作為主題,另延伸運用至活動事前宣傳。素材及使用範例請參考:
ビビビビ!台湾!: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m4kultiisvWvgmFOPNBhQ5S08TM_iUh
台灣觀光3.0「TAIWAN–Waves of Wond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h9eVJkfIV7JdO08gq3po3kbZSaZr_aU_
來台灣喝一杯
※素材未經許可不可於其他場合使用。 - 二、宣傳行銷:以增加實體活動來場人次及擴大台灣知名度為目標,於活動前、中或後宣傳,主題同設計主軸。
- 1.時間:活動前期宣傳應自活動前至少1個月,配合活動場地開始執行(不同媒體可依預算規劃不同波段宣傳期程)
- 2.宣傳管道:
- (1).電視廣告、SNS平台、電車或3D電視牆、電子看板、活動場地之廣告空間/版位……等,也可用跨界合作等方式,達成吸引旅客來活動現場及來台之目標。
- (2).事前新聞報導(知名平面或電視媒體)及活動後續的新聞露出
- (3).網紅宣傳:邀請1-2位符合台灣觀光主軸的網紅(追蹤人數須達20萬人以上),於事前在社群平台以限時動態或貼文宣傳活動,並於活動期間到場進行講座或互動(請廠商提案,形式不限),參加後須於其頻道貼文或 上傳影片,並記錄瀏覽人次等數據。
- 3.目標客群:以日本年輕(20-49歲)客群為主、熟齡客群為輔。
- 4.宣傳規劃:廠商提案應包含目標客群輪廓、執行期程、廣告露出時段、視覺(如Banner)設計與預計觸及人數、效果,後續結案報告應包含實際廣告及網紅觸及率等成效數據。
- 三、實體活動:於福岡及關西地區(京都/大阪/神戶)兩地各辦理1場、共計2場實體活動。選擇合適地點設計搭建活動場地,會場空間應可彈性運用,避免閒置。實體活動現場之輸出設計應依主視覺進行延伸,營造令民眾願意駐足觀賞、體驗,並於社群媒體擴大宣傳的環境,並規劃互動式體驗活動(如:集章活動、科技體驗台灣觀光魅力等,請廠商自由提案),吸引民眾走入活動現場各區體驗。兩場實體活動之時間及需求如下:
- 1.時間:
- (1)福岡:2025年6月28(六)或29(日),11:00-17:00。
- (2)關西:2025年6月28(六)或29(日),11:00-17:00。
- ※活動為兩地各舉辦1日,惟舉辦時間將視本會最終決定時程調整之。
- 2.地點:福岡及關西兩處,可同時容納200人以上的人潮聚集處,並可符合以下空間規畫需求條件。可選擇室內或半開放戶外空間,但若是戶外場地,廠商須提供雨天備案,以及每一場地各兩款場地提案。
- 3.空間規劃、硬體搭建及活動內容規劃執行:
- (1)舞台區
- 可供8人以上舞蹈或音樂類型的表演團體演出之舞台(表演由本會提供),並應包含大型螢幕或LED供影像播放及基本音響設備,配合演出達到聚眾效果。舞台前的觀眾區至少需可容納50人站立。
- 廠商必須提出2款可以吸引民眾的舞台活動,例如品茶品酒、名人演唱、廚藝教室或互動趣味遊戲等,請廠商自由提案。若找網紅集客,則應與前期宣傳連動。
- (2)台灣觀光資訊櫃台:10-15種以上觀光文宣,可供2-3人站立之櫃台空間,由工作人員發送台灣觀光資訊。
- (3)業者展區:20-30家台灣業者使用的展位(包含座椅),發送資訊文宣或與日本民眾互動。
- (4)互動體驗區(本區包含「文化體驗」及「科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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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體驗:內容由本會提供,廠商應規劃每次可容納8-12人、每日至少3場次之含桌椅體驗空間,具體空間規劃應視本會提供體驗內容調整。
- 科技體驗:請廠商規劃並搭建/租借科技互動遊戲,同時符合來喝一杯主題,如:AR手搖珍珠奶茶等
- (5)販售區:物品販售或美食體驗
- 7個以上台灣美食販售攤位(須至少有一間台式飲品的店家,如台灣啤酒、臺虎精釀、珍珠奶茶等),並提出預計邀請之品牌或店家名單,吸引民眾駐足體驗。
- 店家遴選及邀請,決標後由雙方共同規劃決定,並由廠商執行。
- (6)儲物及休息室
- 20組紙箱,存放觀光宣傳文宣、喔熊人偶及贈品等,並有桌椅供人員休息;休息室應可容納12人以上表演團體,包含桌椅。
- (7)互動式集客活動
- 2款可以吸引民眾至業者展區參觀或洽詢的集客活動(如:集章活動、抽獎等),並設計及製作相關輸出物。
- (8)製作活動工作手冊
- 應於本會規定之時間內,提供包含現場設計、布置及人力配置等細節之工作手冊。
- 4.專業靜、動態攝影:活動期間須安排專業攝影師進行影像紀錄
- (1)靜態攝影:每日至少100張,廠商應於當日活動結束後,立刻精選10-15張照片供新聞發稿使用,所有照片應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完整提供。
- (2)動態攝影(將公開播放,請確保錄影的肖像權益)
- DIY體驗、觀賞表演等畫面,錄影畫面應依本會指定時間,以mp4或mov等格式提供原檔供新聞發稿用,另於活動結束後二周內提供剪輯為30至90秒之短影片。
- 短影片範例參考連結(配樂可使用wave of wonder English. Ver):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u6A0Mj7Um61T3i1QHvn8rGMgFkGixQot
- 5.現場人力
- (1)活動期間配置現場營運總監至少1名,負責調配所有人力,隨時配合解決軟、硬體及器械操作等問題。
- (2)舞台活動日文主持人1位(如有必要,可搭配中文1位),報價應包含台本撰寫。
- (3)工作人員5-6名,其中至少須2位諳中、日文,外籍工作人員以台灣籍為主。工作人員工作包含:活動秩序維護、環境整潔維持及防疫措施執行、協助台灣業者、互動體驗區引導協助、現場器材搬運、發送台灣觀光宣傳文宣等。
- (4)專業設備操作人員如音控、螢幕操作等,報價應含專業設備操作人員器械及人力。
- (5)現場進、撤場搭建所需人力。
- 6.防疫措施規劃
- 應配合日本政府最新防疫規範,規劃相關防疫措施,例如:準備酒精、定期消毒……等。
- 7.其他可增進本活動效益之提案(由廠商自由發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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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得標廠商得獲得承作本案大阪、福岡2場「台灣觀光B2B推廣會」現場人力需求之優先報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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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投標截止日:2025年2月24日(一)16時(台灣時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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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投標方式:
- 一、本國廠商與外國廠商皆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均應以中文撰寫企劃書。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 1.資格證明文件(若為日本廠商,以下證明得以日文提供)
- (1)公司簡介
- (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 (3)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 2. 企劃書6份,內容應包含:
- (1)2025年西日本活動整體規劃內容說明及活動現場視覺設計。
- (2)宣傳行銷規劃之具體執行方法及期程、合作對象和內容提案。
- (3)活動地點提案、空間配置及現場設計和平面、3D立體配置圖。
- (4)活動內容提案。
- (5)活動及宣傳行銷人力編組、工作進度管理規劃。
- (6)活動預計來場人數及預期效益。
- 3.報價單:須含「貳、需求說明」之各大項及細項(依廠商提案內容提報,如:人力費用、場地租金、設計費、搭建費、器材租用、與網紅合作費用……等),並請以新台幣含稅價格報價(單價可以日幣;總價須為新台幣),並於報價單上加蓋公司負責人印鑑章。
- 4.以往承辦相關工作/施工之實績。
以上文件請於2025年 2月24日(一)台灣時間下午4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至本會。 - 收件人:葉筑鈞
- 郵寄地址:台灣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85號8樓之1
- 電話:+886-2-2752-2898分機40
- E-mail:naomi@tva.org.tw
- 請於信封註記:投標2025年西日本地區觀光推廣活動營運宣傳招標案
二、因本案為海外標案,本會得視狀況通知廠商親至本會或以視訊方式參加評選會議,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均應派員參加,並以中文說明企劃內容,以日文說明者應請翻譯協助,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簡報,投標廠商不得拒絕(評選日期另訂)。-
陸、評選標準:本案為專業性勞務採購。評委將依照以下項目及比例於評選會上進行評比:
- 宣傳規劃(35%)
- 台灣觀光Roadshow規劃(50%)
- 過往實績(5%)
- 經費編列合理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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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決標日期:另訂(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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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其他:
- 全系列活動結束後2週內須繳交含效益結果之結案報告書乙份,結案報告書以日文撰寫亦可,指定格式將由本會提供。
- 活動結束後1周內應繳交所有活動現場拍攝之照片,2週內提供剪輯影片電子檔,該影片應符合本會提出範例影片水準要求。
- 得標後規劃內容須配合本會進行修改至定稿,廠商須具備活動現場調整輸出之能力。
-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企劃書逾期送達者,取消參選資格,不符本須知所訂參選資格或所得不合須知規定者,取消參選資格。
- 參選廠商所寄(送)達之投標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本會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入選與不入選之企劃書等,本會均得就已開標部分,保留一份或僅保留影本,並不予退還。
- 本會不負擔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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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特殊情況:
- 廠商執行本活動相關經費,應於事前告知本會,取得本會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作業;反之,未經本會同意之相關作業支出,本會得拒絕支付,衍生之損失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 如因天災、事變(如疫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會與廠商等事由,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辦時,本會得依舉辦單位之通知展延履約期程,廠商應予配合,如無法配合,本會得逕行解除契約,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活動如取消舉辦,廠商於接獲本會通知後,應儘速提供各項支出之明細(含截點、比例)並檢據送本會,經本會認可後支付相關費用。
- 本會如因故未能取得本案之委託時,本會應立即通知廠商,並保有解除契約之權利,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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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得標廠商應於議價後起至本會指定時間內與本會簽訂契約,逾期未簽訂者,視同放棄資格,1年內不得參與本會委託業務之甄選。但因其它非可歸責於該廠商之事由,可經本會另訂適當期限,而於期限內完成簽約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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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壹、本案招標業務內容之查詢,請洽鄧婷方小姐,電話 +886-2752-2898分機34。Email:tiffanyteng@tv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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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25/01/23 ~ 2025/02/24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