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5/01/09
組團參加2015年印度地區觀光推廣活動
內容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4年度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委託案」辦理。\r\n二、旨揭活動訂於本(104)年1月27日出發、2月4日返臺,共計8日,即日起至1月16日止受理報名(實施計劃詳見附件,推廣資料及運輸事項敬請注意時限及規定)。敬請把握時效利用本會網頁網路報名系統(www.tva.org.tw),以利整體作業。
\r\n三、各報名單位應遵守「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如附件,以符交通部觀光局之規定。報名資格請見「參展單位權利義務規範事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日內主動向本會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待收到報名確認函後始可完成報名手續。
\r\n四、屬於公司組織者,依據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此次參展費用符合該辦法規定者,可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報局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活動日期
2015/01/27 ~ 2015/02/04活動地點
印度新德里、加爾各答、清奈、孟買聯絡電話
02-2594-3261分機25(蕭資穎秘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