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之「旅行業辦理入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QA(第3及9題)、懶人包及自主確認表,請貴會轉知所屬旅行業者遵照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指引本局已於111年10月4日以觀業字第1113002024號函送各旅行公協會轉知所屬業者,合先敘明。
二、旅行業者請依本指引自行辦理或參與各相關公協會辦理之講習課程,就指引部分之講習須至少1小時以上,可自行搭配其他相關課程辦理。旅行業自辦者請至本局第二代旅行業管理系統登錄受訓之從業人員、導遊及領隊人員之上課紀錄並拍照存證;參與公協會辦理者請公協會將受訓名單函送本局登錄。
三、副請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業配合遵循本指引相關規定,違反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處分。
說明:
一、旨揭指引本局已於111年10月4日以觀業字第1113002024號函送各旅行公協會轉知所屬業者,合先敘明。
二、旅行業者請依本指引自行辦理或參與各相關公協會辦理之講習課程,就指引部分之講習須至少1小時以上,可自行搭配其他相關課程辦理。旅行業自辦者請至本局第二代旅行業管理系統登錄受訓之從業人員、導遊及領隊人員之上課紀錄並拍照存證;參與公協會辦理者請公協會將受訓名單函送本局登錄。
三、副請未設公會地區之綜合、甲種旅行業配合遵循本指引相關規定,違反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處分。
活動日期
2022/10/1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