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之「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觀光遊樂業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等8項防疫管理措施,並自110年11月2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事項辦理。
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宣布事項辦理。
活動日期
2021/11/02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