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5 00:00:00
  「2010年德國柏林旅展(ITB)台灣館展場佈置工程」甄選須知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委託廠商辦理

2010年德國柏林旅展(ITB)台灣館展場佈置工程」甄選須知            

               一、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計畫名稱:參加2010年德國柏林旅展(ITB)台灣館展場佈置工程。

                三、緣起:德國柏林旅展(International Tourism Exchange Berlin)為國際性世界旅遊專業展,本會承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組團及展館佈置工程等相關事宜。
                四、目的:我國參展之目的,除宣傳我國觀光資源,以廣週知,並提供參加單位業者洽談環境,並以「台灣特色」為參展攤位設計主題,強調台灣多元文化特色,展現台灣觀光特質與風貌,呈現強烈吸引力。
                五、展場地址:Messe Berlin GmbH Messedamm 22 D - 14055 Berlin,Tel. +49 (0)30 3038-0,台灣館編號:Hall 26A,台灣館攤位面積:147平方公尺,http://www1.messe-berlin.de/vip8_1/website/Internet/Internet/www.itb-berlin/englisch/index.html。(相關攤位位置圖請參詳附件一)
                六、佈置工程內容:
(一) 展場整體設計(需設有倉庫、舞台、洽談、展位區)、構建及佈置(需以實體、燈箱及其他方式凸顯主題,例如:LED科技聲光背板。)
(二) 展場安全保證
(三) 參展期間之保固及維護 (包含展場之保全費用)
(四) 展場施工及展場撤除(相關清潔費用、搬運費等)
(五) 展場相關設備(電漿電視、視聽設備、插座、燈具、家具等)
(六) 展場飲用冷熱水設施及用品(具)(含水、電費)
七、施工進度與期限:
() 驗收時間:2010年3月9日下午5時30分前完成施工(含所有修飾、調整、清潔、家具定位等工作就緒),並由本會驗收,始得完成。
() 攤位協調:旅展及施工期間(20103月9至14日),須於現場搭配至少一名英語溝通無礙之工作人員,以利現場與台灣業者立即溝通修正。
(三) 保固時間:2010年3月10至14日展出期間廠商負責保固及安全,在保固安全期間內倘有損壞、坍塌等相關安全情事,廠商須立即修復,如因此造成人員、物品損壞及影響展出,有關費用及賠償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 展場攤位撤除時間:2010年3月14日展覽完畢,廠商應依據旅展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時未撤除者,由本會或旅展主辦單位逕予雇人撤除,其衍生所需費用,概由廠商全部負責。
(五)展場撤除相關費用包含清潔費、搬運費等相關雜費,均由廠商負擔。
() 相關展場佈置施工等相關規定須依2010年柏林旅展主辦單位規定辦 理。
八、 經費:新台幣參佰陸拾伍萬元(含稅)以內。經費預算包含展場(展館)佈置設計、施工、表演區舞台及視聽設備、燈片租借使用費、相關輸出及製作費,參展期間之安全、飲用冷、熱水設施用具、用水及用電等所有相關費用。
九、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須包含:
(一) 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資本額需達新台幣伍佰萬元(含)以上。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
(三) 以往承辦跨國施工相關性質工作之成果及經驗證明。
十、 企劃書格式及內容:
(一) 應採電子橫式書寫,以A4格式印製裝訂成冊。
(二) 企劃書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攤位設計圖、所有使用材料規格、工作人員之組成(應明確區分其責任並說明聯絡人電話)、經費明細表、工作進度表、廠商以往承辦跨國施工相關性質工作經驗說明
十一、 參選方式:請參加廠商將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一份及企畫書八份以掛號郵寄本會(104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親自送至本會。收件截止日期為99年1月25日下午5時以前(以送達本會之日為準)。
十二、 評選及委託簽約:
(一) 由本會擇期並召集相關人員評選之。
(二) 評選以召開評審會為之,參選廠商以抽籤決定簡報順序,就所提之企劃書作簡要說明,每家廠商簡報二十分鐘,並接受詢問後退場,本會當日暫不宣佈評審結果,俟核定另行通知。
(三) 經核定獲選之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並依通知前來本會議價,若議價不成或棄權,則依核定由次一名廠商取得議價權。
(四) 廠商履約保證金:以訂約金額百分之十計算,由委託廠商以現金、銀行本行支票或支票為之。該保證金則俟本會於展覽結束後,無息退還廠商。
(五) 完成議價獲承辦權之廠商,應於本會通知委託之日起五日內簽訂委託合約書,繳交履約保證金,若無故不依時限簽約者,則以棄權論處,並由次一名廠商取得議價權。
(六) 廠商應於簽約十日內,依評審意見修訂企劃書後送本會審核,本會核定後之企劃書作為合約之一部分。
十三、 評審標準與方式:
(一) 評審標準:設計:40%、施工能力:20%、過去經驗:20%、經費:20%
(二) 評審方式:由本會相關人員按前項標準評審,依成績評選廠商優先順序,最多不得超過三家。
十四、 其他:
(一)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企劃書逾期送達者,取消參選資格,不符本須知所訂參選資格或所得不合須知規定者,取消參選資格。
(二) 參選廠商所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及企劃於規定日期送達後,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入選與不入選之企劃書等,本會均不予退還。
(三) 本會不負擔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四) 其他規定詳所附合約書草案。

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採購開標審查表

  一、 案由:委託製作二○一○年柏林旅展(ITB)台灣館設計佈置工程

 

  二、 廠商名稱:

 

  三、 應繳驗之證件:(有打V,無打X )

(   ) 經濟部核發之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資本額需達新台幣

伍百萬元(含)以上。

(   ) 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影本。

(   ) 以往承辦跨國施工相關性質工作之成果及經驗證明。

 

 
主辦單位:
台灣觀光協會
 
活動時間:
2010-01-15 - 2010-01-25
 
活動地點:
德國柏林
 
聯絡電話:
2594-3261
 
網站連結: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