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9/03/20
2019年香港旅展展攤設計招標案
內容
2019年臺灣觀光協會招標案
ㄧ、 案名:2019年香港旅展展攤設計招標案
二、預算:新臺幣172萬元整 (含稅,最後執行預算須再經由本會議價後訂定)。
三、活動地點: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一號館。
四、活動日期:2019年6月13至16日。
五、攤位面積:244平方公尺(寬8公尺,長30.5公尺長,內含19平方公尺之走道)。
六、展攤設計主題:
1.請以2019小鎮漫遊年為主題,加上臺灣各地方觀光資源特色呈現。
2.展館設計整體視覺上呈現一致性,並強調臺灣意象。
七、展攤規格及需求:
1.臺灣館主視覺:請以英文字「Taiwan」為主。
2.臺灣觀光局服務臺:至少3張展桌(高度約1公尺),每張展桌配置2張高腳椅,需有儲藏文宣空間、配置插座及LED電視牆。
3.縣市政府/公部門(含業者)展桌:
*約60張展桌(暫定,需配置插頭及鎖櫃),每張展桌配置2張椅子。(於報名結束後提供確切數量)
*部分展桌需含背版,約需3至4個背版(每個以寬3公尺為基準)。
4.小舞臺:配合攤位面積設計,需含PA系統及電視(牆)(供參展單位簡報及輪撥影片用),後方可連結更衣空間及置放表演道具空間供表演團體使用。
5.互動區域:可設置拍照、遊戲、體驗活動等,由投標廠商提案。
6.儲藏室:至少2間,設計外觀儘量隱藏儲藏室空間,且需有內層架(耐重物)及置物櫃。
7.洽談區:依空間設計調整,至少6至8組討論桌椅。
8.走道:需留出通道(19平方公尺,不侷限1條),不擺設任何物品,空間可納臺灣館設計範圍。
9.其他:
(1)需設置飲水機1-2臺(依空間規劃,另需15桶飲用水)、垃圾桶(配合展桌數或儲藏室)、LED電視牆(配合觀光局服務臺)等空間。
(2)易拉展3至4個(旅展平面圖、活動說明等)。
(3)需配置上述區域充足之燈光照明及各項設備所對應之電源、插座及延長線等設計。
(4)本案報價需含電力、結構安全報告、防火證明、結構計算報告等項目。
(5)非標準攤位,採特色展館式設計。
(6)海運物品進場時,需搭配人力協助搬運觀光局文宣至定位。
(7)其他項目待決定廠商後增加。
八、投標截止日期: 2019年4月8日臺灣時間下午6時止(限紙本投標)送達本會。
九、投標方式:
1. 本國與外國廠商皆可參加,外國廠商可逕行投標,或委由國內代理廠商代為投標,本會得視情況召開評選會議(日期另訂),如有必要得通知廠商到會簡報,未到者視為放棄投標。
2. 需檢附以下文件
(1)公司簡介、公司登記證明及完稅證明(公司登記證明及完稅證明需加蓋公司、負責人印鑑章)。
(2)企劃書3份(需含攤位設計理念中文說明100至200字)、攤位設計圖稿、平面配置圖等)及電子檔1份。
(3)報價單(需含各項目之明細,並加蓋公司、負責人印鑑章)。檢附文件請統一印製A4尺寸,並於2019年4月8日臺灣時間下午6時前以紙本文件寄達或親送本會本會許禮樂組長收,收件
(4)地 址:臺灣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85號8樓之1,聯繫電話:+886-2-2752-2898,分機56,恕不接受電子投標。
十、決標方式:本案為專業性之勞務採購,以展攤設計、服務品質及價格為評選標準。
十ㄧ、決標日期:另訂(不公告)
十二、其他:
1.廠商應充分了解並遵守香港國際旅遊展(ITE)之相關規定,如因廠商疏忽造成本會之權意損失,廠商應負賠償之責。
2.廠商投標應附文件逾期送達或投標不符本須知所訂投標資格規定者,取消投標資格。
3.投標廠商所提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企劃書等於規定日期送達後,不得要求更換或補充任何資料,入選與不入選之企劃書等,本會均不予退還。
4.本會不負責企劃書撰寫及提送等一切費用。
5.得標設計圖需配合交通部觀光局、交通部觀光局香港辦事處及本會修改至定稿。
(1)廠商獲選後,應於議價後起15日內與本會簽訂契約,逾期未簽訂者,視同放棄資格,1年內不得參與本會委託業務之徵選。但因其他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經本會另訂適當期限,而於期限內完成簽約者,不在此限。
(2)本採購案業務內容之查詢,請逕洽本會張仲宇先生,電話:02-2752-2898分機58,電子郵件:yasir@tva.org.tw。
活動日期
2019/03/20 ~ 2019/04/08